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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多补”助推保护性耕作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     来源:

《辽宁省2024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印发

  黑土地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宝贵资源,发展保护性耕作更是保护好黑土地的有力举措。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2024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辽宁全年保护性耕作工作设定了明确的目标与任务。2024年,辽宁全省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1350万亩,计划建设保护性耕作整体推进县17个、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县级应用基地80个、乡级应用基地183个;以玉米为重点,兼顾大豆、杂粮、杂豆、花生等作物,在全省适宜区域稳步有序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

  今年,辽宁省在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政策上,将继续依托金融性扶持政策进行推进。通过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黑土地保护方向)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和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补助对象仍为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土地经营者(以下简称实施主体)。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政策背后的细节和意图,记者采访到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生产处处长朱宝玉,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主打“高质多补”
   继续实行差异化作业补助
  
 实行差异化作业补助依旧是辽宁省今年继续实行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项补助主要适用于前茬作物为玉米和前茬为非玉米的其他作物两方面。

 前茬作物为玉米时,差异化补助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为3档,第一档是秸秆少量覆盖还田,收获后地表留有根茬,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原则上第一档标准对应作业补助不高于35元/亩;第二档是秸秆部分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不高于50元/亩;第三档是秸秆大量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不高于90元/亩。

 记者将该项补贴标准与去年对比发现,除第三档标准保持不变外,第一、二档均有所降低。“本次改动是根据当前政策实施情况做出的正常调整。”朱宝玉告诉记者,“保护性耕作作为国家层面的一项引导性政策,在推行初期,其主要目标是引导农民逐步认识和接纳这一耕作方式。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民对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认可度日益提升,且相关作业成本也在逐渐降低。”实际上,逐步减少对已广泛实施且持续普及的先进性技术补助,不仅体现了政策引导的成功性,也显示出我国农民对现代农业技术的积极接纳和应用的先进思想转变。而应用第三档即秸秆大量覆盖还田免耕、少耕播种技术的保护性耕作作业,目前在辽宁省内尚未得到大面积推广与实施,还需依赖于政策补助的大力支持。因此,该档补助在去年的标准基础上保持不变,继续提供这项关键性的经济支持。后续,各市将参考省级统一标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玉米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成本、苗期相关作业以及秸秆离田收益等实际情况,在确保实施质量、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益前提下,因地制宜确定当地差异化作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前茬为大豆、杂粮、杂豆、花生等作物时,由于秸秆量相对较小,其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标准,可不参照玉米各档秸秆覆盖要求,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秸秆覆盖具体要求,实施差异化补助或单一档补助。

 《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激发实施主体和农民作业积极性,鼓励高质量高水平技术应用。要注重循序渐进、稳中求进,逐步提升作业质量。各地在不断扩大一般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差异化补助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高质量保护性耕作面积增加,做到“高质多补”。

 为突出“高质多补”的新部署,今年,《方案》还特别列出了需配合大面积提升单产技术要求。朱宝玉说:“保护性耕作作为先进的农机作业技术,与大面积提升单产技术相结合,实现了农机与农艺的深度融合。我们建议各地应以合理密植为导向,将免(少)耕播种与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苗期深松、分层施肥等提升单产的技术集成配套,努力强化保护性耕作在提升单产方面的显著效果。”各地应本着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土壤、水分、积温、经营规模、秸秆其他用途需求量等实际情况,深入挖掘保护性耕作在单产提升上的潜力,因地制宜推动本区域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优化。

力争监测终端判定
作业面积占比超九成

 保护性耕作作业后能否达到补助标准以及差异化补助的档次,依据秸秆覆盖率来确定。鉴于目前播种机作业时前置摄像头测定秸秆覆盖率技术已较为成熟且易于实现,2024年,辽宁省仍采用播种作业前秸秆覆盖率作为补助判定主要标准。

 因此,《方案》要求,各地加快作业监测设备及平台建设步伐,提高各地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安装比例,将其作为作业补助核实验收判定的主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判定标准的一致性和核验工作的高效性。积极谋划建设市级统一作业监测平台并实现作业监测设备全接入,统一作业效果判定算法,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各市应有序放开对各县(市、区)作业监测设备的厂家选择限制,进一步降低信息化作业监测成本、提高监测覆盖范围,采用播种机实施作业的地区应基本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测全覆盖,全省力争通过监测终端判定保护性耕作补助作业地块面积占比超过90%。

 “这一占比是基于全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之所以没有设定为100%的判定比例,是因为在我们省有一部分耕地是丘陵山区,由于地形限制,大型播种机难以进入田地,只能依赖小型机械进行作业,而这些小型机械往往无法安装检测设备。”朱宝玉向记者详细阐述了该项标准的制定背景,“丘陵山区同样存在着适宜开展保护性耕作的区域,农民们也对此抱有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这些区域同样需要得到保护性耕作政策的关注和支持。因此,对于那些未能安装监测设备的作业地块,我们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人工进行实地核验,确保补助资金能够精准地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民手中,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的标准和档次。”

持续稳步推进
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

 高标准应用基地是规范应用并持续优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试验不同技术路线的重要阵地;是展示本区域先进适用免少耕栽培技术及配套病虫草害防治、地力培肥等田间管理技术,推进农机农艺融合重要载体;是开展培训宣传、积累监测数据的重要平台。作为另外一项重点工作,今年,辽宁在支持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上,延续了上一年的稳健作风。

 《方案》要求,基地应相对集中,县、乡、村三级基地单个面积分别不少于1000亩、200亩、50亩,必须全部为自有或流转耕地。基地秸秆覆盖原则上应以玉米秸秆大量覆盖还田(覆盖率60%以上)为主。基地应配备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对基地的技术支撑服务和监测数据采集分析。各地要规范实施县、乡级基地建设标准,村级基地建设标准由各市具体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合理建设县、乡、村级基地,应兼顾作业任务、实施质量、示范效果、区域布局、乡村数量、适宜规模和生产需求等,通过政策连续支持,引领域内高标准高质量保护性耕作应用和发展,带动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稳步扩大,实施质量逐步提升。

 今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辽宁省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补助标准为200元/亩,每个县、乡、村级基地补助资金额度分别为20万元、4万元、1万元,其中均包含技术支撑费,每个县、乡、村级基地分别按照5万元、1万元、0.25万元的标准合理安排使用补助资金,由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或基地实施主体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签订合同等方式委托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依托基地开展数据监测、对比试验、基础研究、技术指导、培训示范、宣传引导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高标准基地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