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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赴赣榆调研涉农事项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6     浏览次数:     来源:

统到位 监管好 增效益

农村“三资”管理全国有名全省试点全市领跑

市领导专题调研给予肯定,希望赣榆为全市提供可复制推广经验


 

7月12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海涛来我区调研涉农事项监管工作,先后实地查看了塔山、黑林两镇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座谈会的方式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同区、镇、村干部进行交流,对我区强化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和创新农村产权交易新模式给予肯定,认为其经验和做法走在全市县、区前列,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区委书记孙爱华,区委常委、统战部长苏长晓陪同。
 

 

刘海涛在调研中强调,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事关基层稳定和加快发展,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增强抓好该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希望赣榆要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和成效,让群众满意和认可,希望赣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三资”工作的监管,为下步全市来赣榆召开农村涉农事项监管工作现场会提供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他还表示,市纪委将全力支持赣榆推进和强化农村“三资”工作,对于工作推进中遇有的难题,可随时沟通和协调解决,并将对上为赣榆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向纵深开展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做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我区根据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创新任务要求,围绕制度创新、手段创新、措施创新,深化改革、积极探索,精准实施“砌墙、架桥、通道、织网、铸剑”五大工程,全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向“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信息化”目标迈进,有效的把村级权力运行装进了制度的笼子,村级“三资”管理实现了统到位、监管好、增效益的目标。2016年,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荣誉称号。

2017年,我区抓住被省列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创新、农村产权交易标准化建设改革试验区试点这一契机,坚持以完备的制度建设为抓手,先后出台《赣榆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加强制度创新,着力推进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与“三资”监管平台互通,实现“三资”运行、村务财务公开的全面监管,切实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同时借助手机APP、电子触摸屏、网页等,拓展村务财务公开途径。通过网银支付系统和村务卡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支付、非现金结算,堵塞管理漏洞,保证集体资金安全完整,织密了一张“三资”监管的“安全网”。此外,我区还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全面提升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水平,初步形成“三联四通”赣榆模式,被评为全省三十强县区。目前,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形成“1+15+463”完整的市场体系。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属于非营利性国有企业法人,交易场所637平方米,从业人员7名,市场交易设施配套、功能齐全;15个镇依托农经中心分别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服务场所面积近3000平方米,服务人员50多名;463个村设有产权交易服务点,村会计作为产权交易信息员,负责村内产权交易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服务工作。为了杜绝暗箱操作,规定10万元以上项目在区产权交易中心报名,30万元以上项目在区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2017年以来,全区累计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成交易项目1834个,交易额5.8亿元。呈现出交易覆盖面不断扩大。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覆盖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海域使用权、一事一议为代表的涉农资金项目等9个交易品种。资源增值效果明显。去年以来,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溢价率为7.3%,累计为村集体增收减支4200多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项目溢价率是31.2%,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项目溢价率是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