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孙爱华书记调研农工办时提出的“统到位、监管好、增效益”要求,确保农村产权交易阳光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区委农工办开展专项调研,详细调查摸底,决定充分发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将交易额较大、容易产生纠纷的项目纳入区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或交易。
具体调整如下:1、交易额为10万元以上的涉农资金类项目在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2、交易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类项目除外)原则上在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现场交易。
该方案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为落实孙爱华书记调研农工办时提出的“统到位、监管好、增效益”要求,确保农村产权交易阳光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区委农工办开展专项调研,详细调查摸底,决定充分发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将交易额较大、容易产生纠纷的项目纳入区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或交易。
具体调整如下:1、交易额为10万元以上的涉农资金类项目在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2、交易额为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类项目除外)原则上在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现场交易。
该方案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执行。